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二: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
2018-01-07 09:36: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等14名原告诉被告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鲜某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作出宣判,一审支持原告全部诉请。

  刘俊海点评:

  我国新时代资本市场的主要矛盾是广大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合理投资回报需要和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长期重于投资功能。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普遍面临着“为追回一只鸡,须杀掉一头牛”的维权窘境。违法者失信收益高于失信成本,守法者守信成本高于守信收益。

  本案是全国首例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证券赔偿诉讼并出庭的民事赔偿案件。该院判令鲜某赔偿原告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并判令匹凸匹公司及恽某对鲜某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弘扬了股权文化与诚信文化,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喻之以义,堪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的标杆案例。

  该案例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司法经验。建议各级法院对法定公益机构依法支持的各类证券民事案件开门立案、凡诉必理,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与快执行。诉讼支持机构要创新行权模式,提升履职公信,协助法院梳理法律关系与查明案情,积极发挥“法庭之友”的协同共治作用。只有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才能康复投资信心,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把资本市场办成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国民财富中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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